太上感应篇直讲--7 正文7~10章

17/05/2014 - 閲讀: 5420  

《太上感應篇直講》正文

【惡報章第七】

如是等罪,
就是諸惡章所列一七〇項之罪

司命隨其輕重,
司命之神按罪之大小

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
重罪奪其死,尚抵不過罪惡

乃殃及子孫。
就由子孫承當災禍之報。

又諸橫取人財者,
利用惡勢力或其他不正當手段,逼取別人的金銀財寶。

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
橫取的人,災禍抵消有餘者,便由他的妻子家人擔當。

漸至死喪,
或以死喪之災消禍

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
如僥倖不死,便有水災、火難、盜搶、賊偷、遺失用具、疾病、官司、口角等報應

以當妄取之值。
報應輕重,恰好與橫取他人錢財的價值相等。

又枉殺人者,
逞貪或任性冤枉殺人

是易刀兵而相殺也。
正是換刀兵之災相報,難逃一死。

取非義之財者,
奪取不義之財

譬如漏脯救飢,鴆酒止渴,
就像吃有毒的肉脯充飢,飲有毒的酒解渴

非不暫飽,死亦及之。
不但不能暫時果腹,緊接著就喪失了性命。

【指微章第八】

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
念頭動於善或惡,吉凶便已決定。

【悔過章第九】

其有曾行惡事,
曾經為非作歹

後自改悔,
以後覺醒改悔

諸惡莫作,
勿以惡小而為

眾善奉行,
勿以善小不為

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並非古人之虛言。

【力行章第十】

故吉人語善、視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
下功夫從口講、眼觀、行動三樣開始

凶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之禍,胡不勉而行之。
為什麼不勉力實行感應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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